浦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正文】 日期:2017-07-14 09:56     来源:浦北县纪委    作者:黄一峰    浏览:4831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大成镇六平村委竹塘村民小组长刘大礼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1年至2015年,刘大礼利用其作为村委低保评议会成员的便利,虚报其家庭成员和财产情况申报低保,致使一家三口从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领取低保金9616元。2015年底刘大礼一家三口低保被取消后,于2016年6月再次重新申请低保,同年6月至7月领取低保金405元。刘大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违纪所得

龙门镇平垌村党支部书记张日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子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5年,张日辉明知其儿子张某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却没有及时向村委评议小组提出,致使张某通过评议并获得补助资金17200元。张日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补助金额已全额退缴到县财政专户。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