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视野 | 精准有效做好警示教育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9-14 08: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1090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有效发挥警示作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开展警示教育作出部署。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警示教育的历史、定位和作用,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警示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同时,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一贯高度重视开展严肃认真的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排除思想隐患、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贪污公款、滥用职权等问题,我们党就注重通过开办培训班、举行公审大会、新闻宣传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比如,在红色中华报开设“黑板”“警钟”“反贪污浪费”等栏目,及时对一些贪污腐化现象及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1932年6月2日,红色中华报刊登了对谢步升进行公审的判决书,列举了谢步升的10条罪行,谢步升因贪污腐化被判处死刑,震撼了整个苏区。

延安时期,我们党坚决清除了黄克功、肖玉璧等腐化堕落分子。黄克功案发后,写信给毛泽东请求从轻处罚,毛泽东同志在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回信中说:“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最终,黄克功经公审后被押赴刑场枪决,对边区党员、干部起到极大警示作用。

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我们党还注重以史为鉴。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揭示了明末李自成起义由盛转亡的历史教训,对中国共产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延安整风运动中,党中央号召学习《甲申三百年祭》,警醒全党“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毛泽东同志在复信郭沫若时说:“你的《甲申三百年祭》,我们把它当作整风文件看待。小胜即骄傲,大胜更骄傲,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有力地惩治了部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整顿了党的队伍,纯洁了党的组织,尤其是查处“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刘青山、张子善案,起到了极大警示作用。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党的十四大把“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写入党章,一大批腐败分子被查处。这个时期,警示教育的形式更加多样、措施更加灵活,各地通过报纸专栏、纪实文学、专题纪录片等形式剖析腐败案例,为反腐倡廉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新时代警示教育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与此同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达到了新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重视警示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2020年1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2023年3月,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学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组织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成效明显。

警示教育的深度不断拓展。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汇编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领导干部对照自查,形成以案警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选取新近发生、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案例,摄制《零容忍》等电视专题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剖析典型案例,将正风肃纪反腐新实践新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和宣传资源。健全警示教育制度,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警示教育的广度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性教育重点内容,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坚持分级分层分类实施,注重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感受到警示时刻在身边。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拓展警示教育平台,建好用好警示教育基地,加强网上警示教育阵地建设。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的同时,运用亲历现场、处分教育同步、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等措施,增强警示教育影响力、渗透力。

不断加强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警示教育的定位和作用,坚持系统观念,把警示教育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高度谋划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深挖细查,清除腐败案件造成的影响,有助于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基础上,深化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警”“改”“治”的意识,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突出警示教育的经常性、严肃性、精准性,强化问题整改的系统性、时效性、有效性,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机制。

不断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突出精准性,增强震慑力。要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联系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实际,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要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起教育对象同频共振。善于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新入党、新入职、新提拔、新调动的党员、干部,通过剖析案例、印发忏悔录等,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性。针对一些警示教育“简单化”“套路化”等问题,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因案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不断增强警示教育实效。高度重视剖析典型案例,见人见事见思想,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深度透视其“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形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震慑,消除“猎奇心理”“看客心态”。充分借鉴心理学、教育学成果,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网络,督促党员、干部引为镜鉴,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