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小江街道六新村党支部书记黄秋、村委主任邓宏万、文书黄福文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黄秋、邓宏万和黄福文三人在参加村民婚庆和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时,使用村委公款统一上礼共计2060元。涉及违纪款已上缴国库。黄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宏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福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让党员干部对纪律做到心存敬畏、行为自觉、躬先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养、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抓早抓小,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大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