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北省郧西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县直单位后勤账目中有两份“复制”的菜单。
“这份培训费用报销单里面,有两张就餐菜单竟然一模一样,两次晚餐价格、菜品一样,甚至连每道菜名书写的顺序都一样,怎么会这么巧?”经分析,纪检监察组感觉这份报销单里面可能有“猫腻”,决定成立调查组顺藤摸瓜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随后,调查组直接找到该单位财务具体经办人员姚某了解情况。
“你对这些餐费单有印象吗?”调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没多长时间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财务上报销的账单都是我亲手经办的。”姚某回答道。
“一共培训了几天,什么时候结束的,提供了几次就餐服务?”调查组追问道。
“一共是两天的培训,每天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培训到第二天下午3点就结束了。”姚某说。
说完这些话,姚某不禁停顿了一下,短暂的语言变化让调查组察觉到这张餐费单不简单。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直接离开了,还是晚餐后离开的?”调查组抓住姚某话语中漏洞,接连发问。
“时间太久,让我再想一下,好像有几名学员因为单位有急事,培训结束后就直接回去了。”姚某见自己说错了话,有些惊慌起来。
“这样的话,两天培训晚餐的人数都不一致,菜品、价格怎么会一模一样?”调查组追问道。
“那个……我好像记错了,培训期间为了方便,我们要求酒店提供相同的菜品,第二天的晚餐有几位同志没有就餐,菜品做了删减,可能是酒店工作人员没有及时修正,导致这两份菜谱一模一样。”面对追问,姚某始终抱有侥幸心理。
“既然菜品没有上齐,为什么在结账报销的时候多给酒店餐饮费用?请你如实告诉我们。”调查组继续追问。
眼看真相瞒不住了,姚某道出了实情。原来,该单位在会议培训安排集中就餐过程中,违规提供了酒水,为了能够报账,虚增一次集中就餐费用进行报销,想以此规避风险。
最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姚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第六纪检监察组督促该单位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控接待范围和项目,强化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结算管控。(通讯员 陶维钊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