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实际成效

    【打印正文】 日期:2023-11-21 08:5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兰琳宗    浏览:126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效。调研的价值在于成果运用、成效转化。要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调查研究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不是看调查研究的规模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也不是光看调研报告写得怎么样,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这就要求调研过程要实,察实情、听民意、谋实策,深入调研、写好报告,做好“前半篇文章”;同时,解决问题也要实,通过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举措,办好实事、为民造福,做好“后半篇文章”。调查研究决不能只重形式不看结果,为调研而调研,停留在报告层面,也不能调研报告撰写“浓妆淡抹”,调查成果运用“草草了事”。要将调研结果从“纸上”落到“地上”,努力把一张张“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让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对着问题去,深化研究,把对策提实提准。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前提是摸清楚社情民意,提实提准对策建议。调查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研究是调查的深化和发展,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对调研得来的大量材料和情况,要认真研究分析,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特别是对那些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以及难题积案和顽瘴痼疾等,要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在此基础上,可以召开调研成果座谈会、交流会等,总结调研情况,分析问题不足,修改完善论证。对经过充分研究、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要及时上升为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对尚未研究透彻的调研成果,要更深入地听取意见,完善后再付诸实施;对已经形成举措、落实落地的,要及时跟踪评估,视情况调整优化。

真抓实干,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见效。调研成果怎么样,要靠实践来检验,最终要落到一项项具体工作中。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要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短期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坚持统筹推进,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对涉及多个地区或部门单位的问题,上下协同、整体推动解决。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涉险滩、破难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一步一个脚印促进问题落实,以务实的作风、切实的行动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真正推进工作开创新局,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上走在前、作表率。持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狠抓落实,把调研过程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成效的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调研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看准了就加紧部署、加快推广、加速落地,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回答和解决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