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公布了湖南省江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私车公养案。刘华利用管理县“三非”办公车加油卡的职务之便,管卡“吃”卡,以“公用”之名,揩公家油,最终受到党纪惩处。该案例再次警示党员干部,不能私车公养,公私一旦混淆,必然在“车轮上”栽跟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仍有个别人在出行问题上想尽办法揩公家的油,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新情况频频出现。有的借公务车加油之机,采取“连枪”的方式实现私车加公油;有的将私家车包装成公车,洗车、“美容”等养车费用由公款统一买单;有的打着租用或借用的旗号私车办“公事”,为私人服务。凡此种种,私车公养无论披上什么样的“隐身衣”,本质上都是化公为私、以公谋私。
私车公养的戏法不断上演,路数不断改变,加大了公车管理的难度,唯有从严规范管理,才能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车改前,我国的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为从严规范公车管理,自201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后,先后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公车使用的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然而,一些人之所以仍敢顶风违纪贪小利,甚至有的还以能“占公家便宜”为有能耐有本事,重要原因就是“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思想以及侥幸心理在作祟。
私车公养的危害不容小觑,虽然金额往往不高,却与廉洁出行的目标背道而驰,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让公车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不仅会助长一些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私不分的特权思想,更会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从严查处,决不能放任其愈演愈烈。
遏制私车公养,需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堵塞监管漏洞,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越往后越严,擦亮监督“探头”,创新监督方式,将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融入监督,精准辨识各种私车公养新变种,让私车公养者不仅无便宜可占,还要承担起违规违纪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