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持续释放以案促改综合效能
对9546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组织召开全州国资国企领域“一把手”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州纪委监委会上通报9起国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为州国资国企领域168名“一把手”敲响廉洁警钟。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并查找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制度短板,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督促指导对9546个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794份,推动制定、修订制度规范3046个。
“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提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性、实效性。”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省纪委监委印发规范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实施意见,以“四种形态”为依据,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典型性等实际情况,明确开展“一案一整改”的职责分工、范围和形式。
在案件查办之初,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就树立以案促改意识,将之贯通审查调查、宣传教育、整改落实各环节。针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案,在办案阶段就通盘考虑问题整改,明确由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统筹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一案一整改”工作,与委第十审查调查室等部门提前谋划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分别向案件涉及的8家单位党委(党组)发送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函,明确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同时,结合委案件审理室、第十审查调查室提供的案件剖析材料,撰写案情通报,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深挖案件资源制作《在放纵中堕落——高卫东案警示》教育片,开展同类警示教育。
着眼于用好身边案例“活教材”,将查办案件的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不同受教育对象,分层分类制定警示教育“套餐”,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制作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结合查处的“一把手”及“关键少数”案件,贵州省纪委监委动态更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教育资源,分批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关键少数”及党员干部参观,接受警示教育。联动组织部门把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纳入全省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培训班次必修课,引导以案为鉴、守牢底线。制作电视专题片、警示教育片,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书和警示录,以反面教材、深刻教训警示各级党员干部筑牢防线。
“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推动系统施治和政治生态修复才是根本。”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基础上,深挖个案背后思想根源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等,推动相关部门对照检视、销号整改,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铜仁市纪委监委聚焦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某某腐败案,分析找准案件背后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向市商务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4条,推动健全完善商务规划指标审批内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督促开展节前廉洁集中提醒约谈3次、约谈113人次,对新招聘、提拔任职等人员开展岗前谈话6批次。
毕节市金沙县纪委监委针对能源系统违纪违法案频发暴露出的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督促县能源局围绕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洁底线不牢固等6个方面18类问题开展自查,并对查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审批、安全监管执法等深化系统整治,推动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倒查追责问责等14项制度机制。
此外,注重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推动“正心固本”。以清廉贵州建设为抓手,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通过打造廉洁教育阵地,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开展纪法教育月、“一把手”廉洁家风教育等行动,推出《夜读家书》《镜鉴》等一批廉洁教育新媒体作品,积极营造崇廉拒腐、廉荣贪耻良好氛围。(本报通讯员 潘磊 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