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提升执纪执法水平

    【打印正文】 日期:2024-03-22 08: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66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奎

“笔录制作不规范,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日前,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监委完成对2023年度案件质量集中评查,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书面反馈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承办室、案件审理室和分管领导,聚焦问题整改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济宁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逐案逐卷深入检查、分析和评价,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该市纪委监委注重把案件质量评查做在日常、融入经常,建立健全“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与集中评查”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据悉,日常评查依托“济宁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日常监督平台”,在线对县市区录入案件开展远程抽查,实时在线反馈问题;专项评查主要针对执纪执法难点问题,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领域开展评查,去年已完成对全市立案质量和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处置情况的专项评查;集中评查集中在年中和年底,分层级分类别对全市案件开展随机抽查。

“目前,‘济宁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日常监督平台’已录入案件4800余件,我们先后对发现的定性处理、条规适用、审批流程、文书管理等方面问题,向县市区纪委监委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条。”济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常态化、全覆盖、高效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上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式,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任城区纪委监委将今年确定为“案件质量深化提升年”,探索建立“一月一评查”“一月一复盘”“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归档”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把牢案件质量关。兖州区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赋分”,对移送审理的案件进行评查打分,针对常见问题明确扣分项。邹城市纪委监委举办优质案件暨办案能手、优秀阅卷人评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实战练兵,推动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要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作用。该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清单”方式,逐案制定问题反馈清单。同时,梳理汇总案件质量评查中常见的共性问题,解析概念、剖析原因、明确意见,编发《案件实务提示》,为问题整改提供指导,也为下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指引。金乡县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办案部门当面反馈,及时纠偏纠错,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泗水县纪委监委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作专题审理工作提示,及时共享业务信息,统一执纪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