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 推动规范乡镇财政资金运行

    【打印正文】 日期:2024-08-29 07: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瑶    浏览:385    

“单位公款存在哪家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日前,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会同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乡镇街道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类似的监督检查还涉及内控建设、涉农资金等方面,为的是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

东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吴海燕介绍,此前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题调研时发现,个别乡镇财政资金存在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有的乡镇领导对内控机制建设不够重视,执行不到位;有的乡镇人员力量不足,没有把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度落实到位;还有的乡镇财政干部对于一些不规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镇财政资金收支规模增大,资金管理使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亟需引起重视。

今年以来,江西省乐安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采用“自查+抽查”的方式,组织16个乡镇对2021年以来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我们重点聚焦2021年以来乡镇财政资金特别是广告宣传费、环境整治费、招商引资费、征地拆迁补偿等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如广告宣传费报账手续不全,虚套环境整治费用于其他支出,民生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等。截至8月上旬,已梳理问题线索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亮说。

作为保障基层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的关键,乡镇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果来,才能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梳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案件,虚报套取行为较为常见。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某某等3人,因套取乡政府拨付的“三清三拆”专项工作经费挪作他用,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江西省资溪县高田乡党委原书记邓少鹏长期套取乡镇财政资金,指使他人通过虚增虚报征地拆迁补偿款、项目工程量、广告费用、食堂费用等方式,套取乡镇财政资金190余万元用于单位和个人开支。最终,邓少鹏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潘某某等违纪违法问题始于2022年,邓少鹏相关行为持续8年之久。叠彩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维认为,长时间虚报套取而未被发现,问题出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财务公开执行不到位。为此,区纪委监委向大河乡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各村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堵住套取侵占、违规挪用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漏洞。

资溪县纪委监委注意到邓少鹏案暴露出的限额以下小微项目监管漏洞。“按照规定,乡镇对一定数额以下的小微项目可以直接发包,且无需财政预结算评审就可拨付资金。重复报账便成了套取小微项目资金的常用伎俩。”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20年1月,邓少鹏安排他人将高田乡已结付零散广告项目进行虚假包装,改头换面,以新项目名义重复报账9万元,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欠款或挪作他用。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聚焦套取征地拆迁补偿、工程项目等方面财政资金,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问题,强化“纪巡审”联动,梳理筛查相关账目,累计查摆问题144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

前不久,贵州省金沙县组织全县财务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失算的“绿卡”》。该片讲述了县财政局长坝分局工作人员石某某利用会计职务之便,通过私自绑定银行账户结算卡、虚调账务等方式,分90余笔贪污单位公款百余万元的违纪违法过程。

石某某案暴露出财务人员支配公款无需审批、结算卡管理缺失、特设账户结算卡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等漏洞。针对上述问题,在金沙县纪委监委督促下,县财政局牵头以结算卡为切口,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结算卡专项整治,督导各部门全面清理整治单位结算卡开办、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围绕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题整治。截至目前,共清理整治64个单位银行账户结算卡107张,推动财政部门围绕财务人员廉政教育、财务规范管理等开展培训,覆盖300余人。

为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推动区财政局通过数字化平台的数据碰撞和比对分析,持续完善风险监控预警规则,强化实时监管与风险预警。同时,推动加强沟通联系,由区财政局督促乡镇每日对系统推送的风险事件和提醒事项及时确认处理,对其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