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巡察情况

    【打印正文】 日期:2024-10-10 15:57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8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9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绍琳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团县委书记刘柳莲和团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团县委书记刘柳莲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张绍琳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深入,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发展阵地建设有差距,强“三性”去“四化”意识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不到位。张绍琳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班子履职水平;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建业务融合推进;三是扛起从严治党责任,打造优秀团干部队伍;四是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张绍琳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团县委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看整改、抓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通起来,以抓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过程,以高水平安全检验巡察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过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过程,以干事创业的实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以上率下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将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刘柳莲表示,团县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整改,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反馈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端正的态度,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二是聚焦问题,碰真较硬,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团县委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团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团县委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