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工商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打印正文】 日期:2024-10-10 16:03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214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9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梁惠仁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家波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林传怀和县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林传怀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梁惠仁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工商联党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看整改、抓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通起来,以抓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过程,以高水平安全检验巡察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过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过程,以干事创业的实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县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以上率下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将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陈家波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履行新时代工商联职责职能不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有差距,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桥梁纽带作用打折扣,推进基层商会向好发展用劲不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内部监督缺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有差距,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主动担当精神有欠缺;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不够彻底。陈家波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扛牢责任抓整改。

林传怀表示,县工商联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整改,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完全接受、全盘认领、主动抓好整改。二是立行立改,逐一解决。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本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三是抓好结合,促进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成效体现到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上,以实际行动为全县经济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县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