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这个问题没有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整改不深刻;这个问题没能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整改针对性不足……”近日,浦北县召开巡察整改销号研判联席会议,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至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联合研判,对问题整改销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浦北县出台《浦北县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试行)》,明确了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作为整改监督主体,共同负责监督指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全面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促进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浦北县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协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至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加强指导督导,三方会审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情况报告2次,联合开展整改质量检查评估3次,联席销号研判2次,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据悉,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已到集中整改期的反馈问题共1651个,已完成整改1628个,整改完成率98.6%,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51个。
“以前对巡察整改监督个别环节存在一定‘松懈’,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将监督责任进行分解,进一步提高了整改监督质效。”浦北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