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远虑后来之患,虽小事不可启其端”,出自明代薛瑄所作的《从政录》,其意思是应从长远考虑日后可能出现的祸患,即使是很小的事情也不能开不好的先例。这告诫我们要善于从小问题上看到“累积效应”带来的大后果,治疾患于“未”、断诱惑于“小”、拒贪腐于“始”。
重小处、重细行、重微末,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修身养性、为人处世的重要内容,历代先贤早有论述。《资治通鉴》中有言,“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指在小的事情上努力,才能干出大事业;在小事上谨慎,才能建成卓著的德行功业。《后汉书·陈忠传》中写道,“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淮南子·缪称训》有言,“是故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故君子禁于微。”都在强调要谨慎对待小事小节,在细微、容易之处避危难之事。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管子》有言:“微邪,大邪之所生也。”小处不小,“微邪”中往往隐藏着“大邪”,切不可因其小而掉以轻心。唐代陆贽严苛于己,深知拒腐于细小之重要,对分外财物分毫不取。时人责备他:“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皆拒绝,恐事情不通。”他却严厉驳斥:“利于小者必害于大,贿道一开,展转滋甚。”北宋张咏在担任知县时,有一县吏动用了库房的一文钱。张咏便下令对那名县吏进行杖责,县吏很不服气。张咏亲笔写下一张判决书:“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正所谓,“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因此,小节不保、终成大恶。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初慎微,切不可忽视小处。
“不拿群众一个红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代代共产党人将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从小事小节中守起严起,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杨业功常常在旧报纸上练习书法,一次基层干部送来一些宣纸,被他拒之门外。他说:“越是权位重,越要在生活小事上防微杜渐。共产党员的党性阵地不能在一张宣纸上失守。”祸患常积于忽微,党员干部倘若不能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扭曲变形,人生道路难以走得坚实和长远。
虑于微、防于小,杜于渐、作于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从点滴中完善自己,真正做到处事以公、守身以正、用权以廉、谋政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