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打印正文】 日期:2025-01-06 09: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王斯英 张博君    浏览:66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强调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2024年,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强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格监督执纪、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上下功夫,严格遵循、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持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加大教育力度,组织纪法宣讲、专题培训、纪法教育月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

 

为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一年来,天津市纪委监委组织“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和金融、国企、医药等重点领域党员干部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540余场、2.8万余人次。同时,配合粮食购销领域、医药领域专项整治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汇编警示录,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警释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青海省纪委监委抓住干部任用、培训等重要环节,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前不久,青海省委召开新任职省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会前,该省纪委监委组织近百名新任职省管领导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会中,组织集体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教育引导新任职省管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

 

2024年4月,青海省纪委监委从机关各部门抽调13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宣讲团,深入各省直部门以及市、县党委开展党纪学习专题讲座。宣讲团成员结合本省查办的典型案例,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讲解相关违纪问题的具体情形、行为特点、后果危害等,深入解析六项纪律的主要内容。党纪学习教育期间,该省宣讲团共计在全省宣讲11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2万余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安徽省纪委监委突出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以严管厚爱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2024年11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对黄山市纪委监委一起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问责案件提级审核时,聚焦责任界定、问责范围、处理程序等分析研判,最终对2个责任单位7名责任人稳妥审慎提出问责意见,对情节较轻、认错悔错的党员领导干部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据了解,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6万余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超六成。

 

“我们依托‘学习园地’、对口联系指导等平台和机制,对基层遇到的‘四种形态’适用等疑难复杂问题即问即答、优先解答,强化业务指导。”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针对发现的“四种形态”运用不准确、线索处置不精准等共性问题,该省纪委监委印发4期办案工作提示,组织编写不同领域指导性案例18个。

 

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研讨推进会,会议要求优先核查事关发展和民生领域的检举控告,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行为。2024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由委领导带队的调研组,聚焦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三个区分开来”等落实情况、现实难点,对北海、防城港、贵港、贺州、来宾、崇左等6个市,以及自治区公安厅、体育局等区直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对另外8个设区市和14家区直单位开展书面调研。

 

“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少数地方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实践中还存在不敢、不愿、不会运用等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印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以及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问责、容错、严查诬告陷害等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024年以来,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为641名受到诬告陷害或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加强纪律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为深入了解掌握各级党组织党的纪律建设情况,2024年初,吉林省纪委监委制发关于统筹开展全省调研谈话监督工作的安排,推动委机关及各地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省管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调研谈话监督工作,以反馈问题清单形式与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会商,提出整改建议。

 

吉林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书,送达170余位地区、省直部门、企业高校“一把手”,推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聚焦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吉林省纪委监委向32位省级领导干部反馈分管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带一级,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