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旺市场管理所所长王文谦履职不力责任追究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福旺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刘某某挪用公款127000元用于个人经营业务投资,2013年8月,刘某某将127000元归还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刘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此,该所所长王文谦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成镇六鸣小学时任校长郑广福设立账外账问题。2010年8月,郑广福擅自将单位宅基地销售收入29000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改建装修学校食堂、铺设走廊等工程开支。建设装修工程总支出26454.6元,结余2545.4元,郑广福将结余款项用于2010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开支,收支账目没有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大成镇六鸣小学时任校长郑广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浦北县氮肥厂厂长刘波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2016年5月,刘波以方便联系工作为由,将其亲属为其购买的一部手机的款项999元用公款报销,此外,刘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
四、浦北县林科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浦北县林科所通过制定国庆节加班方案、清明节、“三月三”和端午节值班表的方式,安排单位干部职工在节假日轮流值班,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6568元。黄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加班费被责令退出上缴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