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单位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整改责任人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互相推诿扯皮……”听到这些,与会人员不由低下头来、羞愧难当,纷纷表示“压力山大”。这是发生在钦州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工作约谈会上的一幕。
1月24日,钦州市委召开第二轮巡察整改工作约谈会,对落实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瑾兴开展约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盛通报整改工作督查情况。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三个突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再整改,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事事有回音,以切切实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突出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问题亲自协调。
二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标本兼治。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带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动态跟踪督办,逐一整改销号。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综合施策,堵塞漏洞。
三要突出整改销号评价,强化成果运用。被巡察单位要通过民主测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对自我销号整改情况逐项逐条作出分析评估。派驻纪检组要从严从实监督,认真监督核查,跟踪评价。由原第二轮巡察组成员组成的督查组,要对被巡察单位杀个“回马枪”,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是否彻底,并作出整改评判意见。
据悉,钦州市委已完成第三轮巡察和县(区)党委两轮巡察,共巡察单位117个,移送问题线索382件,转立案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