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浦北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向平睦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2-05 17:33     来源:浦北县纪委    作者:县委巡察办    浏览:5211    

 

会议现场

     根据浦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1月17日,十三届浦北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平睦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冯丽萍分别向平睦镇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马自飞同志参加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平睦镇党委书记钟德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浦北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平睦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巡察重点,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冯丽萍指出,平睦镇党委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加强对各项社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班子分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思想文化宣传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收集了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化。二是基层党组织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组织生活制度虚化,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选人用人不严格按照程序。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乏力,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攻坚克难意识不足。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严重违反财经制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严肃。

      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冯丽萍对平睦镇党委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扎扎实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持续抓好、跟进不停歇。三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主责主业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落实涉农惠民资金的公平公正、透明。

       马自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要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促进工作发展。要强化攻坚,以整改促提升,突出精准发力、突出整改重点、突出督察落实。

       钟德新表示,平睦镇党委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重视、倍加珍惜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位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各自工作实际,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形成全面整改的强大合力,层层传导压力,以整改促发展。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员,平睦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平睦镇政府干部职工、镇直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支书、近年退休的老干部等列席会议。